公益众筹:善意的募捐,如何守住法律的底线?

2016-04-26 10:23   新华社 投搞 打印 收藏

0

大连小伙尹峰重度烧伤后其同事通过网络平台两天众筹100万元,家人在尹峰伤重离世后将捐款原路退回的新闻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好评。

近日,大连小伙尹峰重度烧伤后其同事通过网络平台两天众筹100万元,家人在尹峰伤重离世后将捐款原路退回的新闻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好评。

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尚未正式实施的过渡期及实施以后,如何对公益众筹进行监管,如何让善意的募捐能够守住法律的底线,也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大连小伙重度烧伤 两天众筹100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尹峰出事前在澳门一家酒店礼宾部工作。由于澳门住宿成本较高,尹峰在珠海市一居民小区租了房子,每天通勤上下班。4月14日早晨,尹峰起床后准备洗澡然后去上班,屋内突然发生爆炸,尹峰成了一个“火人”,他跑到一楼恰巧遇到单位的同事,同事立即拨打“110”,并把他送到医院。

尹峰的三叔告诉记者,经检查,尹峰全身98%面积三级烧伤,刚入院时,意识还清醒。医生称,医疗费保守估计也得120万元。尹峰的家庭并不富裕,120万元难以承受,而尹峰的保险赔偿也就30万元左右。他的同事杨钢等人决定想办法帮助他。16日,杨钢通过众筹网发起了“轻松筹”公益募捐,到18日募集资金就达到100万元。

尹峰伤重去世 家人将捐款原路退回

尹峰的三叔说,筹款一开始,尹峰的同事心里并没有底,不知道能不能筹到钱,也没跟尹峰的家人商量,等到第二天筹款额达到60万元的时候才告诉尹峰的家人。由于尹峰住院后前几天,单位和同事垫付了一些医疗费,同时,他的父母也了解到,众筹到的钱如果不取出来还可以原路返还,就暂时没动用这100万元。

随着病情不断恶化,尹峰从烧伤科被转入ICU病房,处于昏迷状态,靠呼吸机维持呼吸。医生向他的亲人下达了病危通知书。18日下午,尹峰不幸去世。当天下午,尹峰的家人决定一分不动地退回这笔资金。尹峰的三叔说:“当初这笔钱是以‘为尹峰治病’的名义筹集的,我们决不能把它用在别的地方。”

19日,发起人杨钢在网上发布消息:“很遗憾尹峰先生因伤重离世,故通过众筹网为尹峰治疗筹集的善款未使用,本人已与众筹网商定,本次众筹网所有款项原路退回。”同时,北京轻松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也发布了“退款说明”:由于被救助者遗憾离世,经由发起方申请项目关闭。项目关闭后进入退款环节,所有款项原路退回,退款金额共计1000123.61元。

尹峰的家人将捐款原路退回的举动得到众多网民的点赞,“轻松筹”筹款的效率和捐款者的爱心也得到社会的肯定。尹峰的三叔说,尽管这笔钱我们没有用上,但仍要向那些捐助者表示感谢。

公益众筹火爆 监管难题有待破解

也有网民提出,并非所有人都像尹峰的家人那样。他们担心:那些隐瞒受助人的病情进展、不退回全部捐款,或者仅使用了一部分,其余款项挪作他用,是否会受到追究?尤其是那些利用人们的爱心骗取钱财的人能否得到惩罚?

大连理工大学教授蔡小慎说,慈善法在今年9月即将实施,慈善组织的管理将逐渐规范。然而,在目前这个过渡期内,由于虚拟网络本身的快捷性、开放性、分散性和隐蔽性等交互方式,使得目前网络善款的募集、管理与发放,依然存在监管盲区。面对捐赠人无偿、自愿、义务的捐赠行为,有些受益人缺乏道德约束,出现了行为失范。

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社会学系主任徐祥运告诉记者,一些民间慈善组织还面临着慈善信息不公开、资金管理不恰当、内部治理不健全、运作方式不规范等问题。

专家建议,慈善法实施后,在鼓励更多人奉献爱心的同时,应加强善款监管的刚性制度约束,对于个体行为的慈善捐款,可以通过相关行政管理规定或政策补充立法空间的不足,增加具体行为执法的依据,并增加善款使用的信息公开透明度,公开募捐信息、募捐方案、剩余善款的处置等,网络平台运营商应利用互联网的特点,增加信息披露频率,将募捐情况和救助情况实时公开、动态监控。

“慈善捐款应以慈善组织为主,要加强第三方监管,形成以政府、社会组织与公民、捐赠人与受益人共同参与的慈善捐款监管治理体系。”蔡小慎说。

  • 关键字
  • 公益
  • 责编:郭华峰

  • 微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