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益时代 “众筹+参与”玩出新花样

2016-05-20 10:06   信息时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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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慈善法》9月即将落地及“全民公益”的大背景下,做公益活动援助他人已成为一种“潮流”。尤其是目前,越来越多企业组织开始涉足公益领域。

原标题:全民公益时代,“众筹+参与”玩出新花样

□本版撰文 赖斯

在《慈善法》9月即将落地及“全民公益”的大背景下,做公益活动援助他人已成为一种“潮流”。尤其是目前,越来越多企业组织开始涉足公益领域。

但作为企业而言,怎样做公益才最合适?作为多年的“老牌公益专业户”,广州长安医院公益负责人黄强认为,做公益并非是一项面子工程,而是一个持续性而且要落到实处的事业。

公益活动应该是“持续性”行为

公益活动是体现企业社会责任的“例牌菜”,而在对公益项目的选择上,企业和个人一般是从“形象工程”出发,往往选择那些大众关注度高的领域,如教育、医疗、环保等方面。而形式则一般是筹集一笔资金,然后送到受助者手中。不过随着社会各界对公益活动参与度增加,公益活动也开始出现新的变化,“捐助时热闹,捐助后冷清”,这也是目前部分公益活动被人诟病的“短板”。为改变这一“短板”,相关组织机构开始作出新的考量:如何才能将公益活动落到实处去帮助有需要的人?

对此,广州长安医院公益负责人黄强表示,在医院建院20年以来参与的公益活动不计其数,从2005年成立长安爱心基金以援助贫困人群,到2006年援助单亲爸爸爱心活动,再到2008年母亲节期间拿出30万元现金为不孕不育患者进行体检……但是帮扶次数多了,医院也陷入了“如何更有效帮扶他们”的困境。

“虽然我们的捐助行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人群的燃眉之急,但长时间跟踪随访后我们发现,这些人的问题仍然没得到根本性的解决,所以我们在公益援助上开始转变思路。”为转变做公益的思路,从2015年开始,广州长安医院在这些公益活动中,不仅仅为受助者提供落到实处的援助措施,而且几乎每一次确定援助后,都会安排一系列后续的救助活动。

“例如去年5月为肇庆贫困儿童小汇丰募捐助学活动,虽然我们第一次为小汇丰捐助了6500元,但实际上经过了两个月的持续发酵,我们共为小汇丰成功募集大批物资以及现金2万元。”黄强表示,后续筹集的资金也于去年5月和今年3月送到小汇丰的家中。在多次行之有效的帮助下,如今小汇丰不但生活改善,而且顺利进入学校读书。

“经过探索实践后,我们也验证了公益活动应该是一个持续性的行为。只有不断把公益行动有针对性地持续下去,才能让援助对象得到切实的帮助。”黄强说。

贴合热点做公益,让更多人受益

实际上,公益活动是社会热点的一部分延伸。其中,针对孕育方面的社会热点,广州长安医院公益项目负责人黄强表示,作为华南地区知名企业,广州长安医院一直关注此类事件。同时,医院注重对社会上失独、困难等贫困弱势群体的援助。

黄强表示,广州长安医院将针对有二孩需求的人群做一次大型社会公益,针对社会贫弱群体,通过减免费用、心理疏导等形式进行援助。

另外,今年是广州长安医院建院20周年,医院将成立广东省首个“长安二孩关爱基金”,对失独家庭和普通不孕不育家庭实施最高10000元的医疗费用援助,首批援助试点在东莞开展,不久将实施到全省范围。

变革:“众筹+参与”提升公益参与感

仪式大场面、捐款大数额、奖状名头多……这是以往公益捐助活动的普遍形式,但这种公益方式由于过于空洞且“形式主义”味道过浓,因此逐渐为人所诟病。

其实,除了持续帮助有需要的人外,随着市民对公益活动参与度增加,公益活动在形式上的变化已成必然。这让相关组织机构作出思考:如何在帮助他人的同时,让公益活动既具备趣味性,又能吸引市民参与其中。

对于在公益操作方式的改革上,广州长安医院开始了一些新模式的探讨。该院负责人表示,现在做公益模式是通过“医院+社会众筹”两种方式,即一个公益事件,广州长安医院首先拿出相当一部分启动资金,再通过社会众筹(捐钱、捐物、捐体力、捐时间等)让社会大众参与进来,从而进一步提升做公益的意义,提升做公益的参与感。一方面,参与人数多可以更好地援助受援人,另一方面,参与社会公益的人又通过亲身实践在一定程度接受了公益教育,更突显了做公益的意义。

在援助模式的改变上,广州长安医院的部分“新式”的经典实践案例受到关注。如去年7月25日与信息时报社联合发起的“奔跑吧!街坊-赤岗站”活动中,广州长安医院开始倡导“健康+行善”的公益形式,首次将健康的跑步运动与公益助学活动结合,街坊每跑5公里,广州长安医院就捐出100元。当天就吸引逾500名街坊参与,最后广州长安医院与参与活动的街坊为贫困学子筹集2万多元助学金。而在9月19日举办的“奔跑吧!街坊-林和站”中,广州长安医院与街坊筹集了3.5万元善款,并用这笔善款购置月饼慰问环卫工人。

期望:慈善法让良心事有法可依

做了那么多年公益,在黄强看来,企业做公益,有时候也会引来一些误解,甚至异样的眼光。这源于部分不良企业打着公益的旗号,从事着牟利为目的的行为,“这样让我们这些认真做公益的企业,也受到影响。” 

而《慈善法》的出台,给了这类扎实做慈善的企业一剂强心针。慈善法无疑是对慈善实践中的经验总结、教训汲取和短板补救的智慧结晶,其为公益慈善正名和遏制乱象丛生的法治功能可以预期、值得期待。

与传统概念里的扶贫济困不同,法律语境下的慈善,更多的是体现“大慈善”的现代概念。

“《慈善法》除了能够规范慈善市场的同时,也给慈善未来指明了方向,它不仅仅是一种扶贫济困,它更应该体现‘大慈善’观念,让慈善由施舍性到专业化转变。”广州长安医院院长李君琳认为,现代慈善更注重人的发展和提升,比如医疗和教育就是其中很好的典型,企业通过慈善行为,与社会发展有机融合、同步提升的常态化趋势。李君琳同时呼吁,《慈善法》实施后,能有更多的人和企业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理解慈善,拥抱慈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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